房客不續租
租屋找房子

【租屋找房子】房客不續租須知

當租賃期限到期後應要及早與房東聯繫,建議在租約到期前一個月以書面或簡訊,先行與房東確認是否續租,若不續約,房東需將押金返還給房客,返還時需注意房屋現場點交可能有的損害賠償及水費、電費、管理費、等使用費扣除問題,最好可以先行結清水電瓦斯等相關費用,等將鑰匙返還同時,房東將費用清算後,將押金返還予房客。有款項交付一定要簽收留下憑證,避免糾紛發生。需注意若租賃期限到期後,未與房東提出任何表示將會變成不定租賃。

民法第451條:租賃期限屆滿後,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,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,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。

轉載來源:信義 房訊知識-房客不續租須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