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客不續租
租屋找房子

【租屋找房子】房客續租須知

續約提醒

當租賃期限到期後欲續約,應該要及早與房東聯繫,建議在租約到期前一個月,先行與房東告知想要續租的意願,避免房東已開始尋覓新的房客,許多人用「口頭」續約,口頭協定等同「不定期租賃」,若有違約情況發生,無法有憑據舉證,且不適用「買賣不破租賃原則」,對房客來說相對較無保障。建議續約時可以直接在原租賃契約上更新租賃期間,於修改處雙方簽名或蓋章;或再準備一份新的契約書,重新簽立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。

續約時,租金可以重新談嗎?

當租約期滿,雙方續約時,不論是直接在原契約書上更新租賃期間,或是再準備一份新的契約書重新簽立,都已成為一段新的契約關係,因此,只要房東與房客雙方協議好,租金可以再重新協商,若有其他的需求也可趁此時重新協調商議。

轉載來源:信義 房訊知識-房客續租須知